(警告!此系列文章偏向異端邪說,沒有開放價值觀的人請勿閱讀!)

 

有句話說:「最好的書,是一本寫給自己的懺悔錄!」

 

我漸漸體會出這句話的深意,單刀直入我價值觀的轉變──我覺得,在台灣,追求「做自己」的人生不如去追求人際關係的和諧,社會化」比「活出自我」重要而且是更加重要,非常重要!

自幼,因為在偏向美式教育的家庭中長大,父母相當開明,和我說:「我不會強迫你學習、不會強迫你接受我的想法、妳認為我的意見有參考價值就參考,沒有參考價值就自己去尋找你覺得有益的觀點,我沒有望女成鳳、希望妳飛黃騰達的想法,只要妳成年後不要給社會添亂,養得活妳自己,這樣就好了!」

簡言之,要怎麼活出生命的意義,要怎麼擁有成功的人生,是我自己的課題,所以我高興怎樣就怎樣,我行我素到極點,不太在意他人的想法跟眼光,因為又沒有礙到你,要做什麼干你屁事?但這個價值觀就導致了我跟大家都不一樣,好聽一點叫:「與眾不同」,難聽一點叫「怪人」一個!

我不只是個怪人,而且「做自己」到極點,極端的忠於自我,有什麼不爽就立刻爆炸、講話不只是直而且非常、非常、非常衝,完全是到了人生攻擊的程度、自以為是到極點、說我是公主病的患者簡直是在汙辱得公主病的人,骨子裡根本就是個千金大小姐!

大學時期的我覺得班上的同學都廢物,跟他們講話根本就是在汙辱我的智商,我這個千金小姐怎麼可以跟那群敗類為伍呢?那些廢物不但是魯蛇就算了,而且又窮又欠一屁股學貸,跟他們做朋友對我未來的人生有什麼幫助?

我父母當然有告訴我不可以這樣我行我素,但我依就顧我,想當然爾,這樣的個性出社會後立刻被賞了好幾下耳光,而且力道一次比一次用力......

被現實打巴掌的感覺是什麼?是痛、是羞辱、是憤怒、是委屈、是逼自己要去面對現實、是強迫自己要學會成長、是告訴自己要去適應這個社會──變成社會人,學習「社會化」!

我深知一個道理,人生是自己的,自己幹得任何蠢事都要想辦法承擔,而我那麼白目,被社會賞耳光只是剛剛好而已

從一個很直很衝的千金小姐到一個矯情到極點的人,其實中間是經歷過相當多痛苦、衝突、及矛盾的!

現在的我非常矯情,可以做到心裡氣某人氣到爆炸,但表面上依舊跟他談笑風生、可以做到在心裡面已經跟某人絕交,但對方還會以為我跟他是好朋友、是閨密、是知己,可以做到以好朋友的身分在自己非常討厭的人身邊,說一些言不由衷的安慰話,但其實是想在他身邊看他笑話.......

簡言之,我雙面人到極點,活脫脫就是個賤人!

──我不會跟人當場翻臉、不會跟對方說任何負面的話,即便是實話、不會表露出任何一絲與人衝突的情緒跟想法

這樣的自己,其實是讓我非常痛苦的,我真實的本性跟現實生活中的我根本是天差地遠的兩個人,或許是想情緒抒發,平時壓抑太多不爽的負面情緒無處發洩,所以開了此部落格,用自己最原味的性格批判、嘲諷、辱罵自己講談論的議題,做為一個清理情緒跟統整想法的管道,不然憋到內傷可就不好了!

這樣矯情到極點究竟好或不好呢?我覺得凡事一體兩面,有好一定有壞,但台灣的社會,在儒家思想的薰染下,矯情可能比真實好、社會化可能比做自己重要、做個不要樹立敵人的鄉愿可能比做個棒打出頭鳥的人更加可以保護自己!

 

 

我工作幾年觀察下來,可能大家受到西方文化的洗禮,強調要,「做自己」、「愛自己」、「活出自我」、「追尋自我」....等等言論,大部份的畢業生越來越有自己的主張、非常有自己的想法,在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核心價值觀是什麼的情況下,很喜歡為了反對而反對,不可一世,自我感覺良好到極點,每當看到這些人的行為模式,我不禁冷汗直流,好似看到以前那個自以為是的自己!

 

我現在覺得生活在台灣,完全不適用「活出自我」這類的價值觀,為什麼?

想想,「活出自我」這個概念源自於哪裡?

──源自於歐洲那邊的西方世界

 

但西方社會的小孩,從小被教育自己的人生要自己追尋、自己負責、自己承擔,再加上它們向來開明自由,以荷蘭這個國家為例,毒品合法、同性婚姻合法、安樂死合法,在這種時空背景下,他們當然可以義無反顧的追求做自己的人生,而我們華人要學西方人的活出自我?

呵呵,這叫丟人現眼,西施捧心是我見猶憐,東施效顰叫醜人作怪,畫虎不成反成犬,天底下有如此荒謬的事,就出在現在我們身邊!

為什麼我會如此批判?因為西方文化的活出自我,起碼具備三個前提下才成立──

第一:知道自己要什麼

第二: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第三: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而台灣的社會,大家知道自己要什麼嗎?

哈哈,大部份的人連自己有什麼興趣都不知道,還知道自己要什麼勒!

台灣的年輕人可以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嗎?

是阿,台灣的成年人滿為自己的人生負責的嘛!畢業後不工作,要父母養;結婚沒錢要長輩資助;買房不夠頭起款要父母出錢;生了小孩請不起保母要公婆照顧......原來這些啃老族、尼特族都假的,沒有這些人,我眼睛業障重阿!

第三: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真的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嗎?不想來上班就直接消失,讓主管找不到人;財務管理不佳欠一屁股債,要父母幫忙還卡債;想要西方人的自由,但卻又喜歡要求自己的父母替自己擦屁股....好一個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阿!

 

再者,活出自我的前提是要有自知之明,現在大部分的人連我是誰都搞不清楚,還活出自我勒!?真的是活你妹啦!

 

還是想活出自我?做自己?,可以!請先詳閱阿德勒的書「被討厭的勇氣」,可不管你有沒有被討厭的勇氣,依然改變不了被討厭的事實!你們真的覺得這樣好嗎?

 

 

再舉一個非常極端的例子,台灣算是個很民主很開放很自由的地方,我行我素做自己的人,頂多被社會排擠、被大家邊緣化,只要不出太大的樓子,基本上還是可以找份工作養活自己,可如果今天是生長在沙烏地‧阿拉伯這種極權國家呢?

那邊的女生出門都要蒙面,男女必須完全隔離,除非身分是女子的父親、丈夫、或兒子,否則男女之間完全不能有接觸,而女生出門不蒙面會怎樣?呵呵!不要說不蒙面了,連露出頭髮都會被宗教警察辱罵;男人開車,只有配偶、母親、姊妹、女兒..等的異性可以坐駕駛副座,不然被宗教警察發現,男人會被拖下來暴打,女人會被驅逐出國,然後護照被蓋「妓女」兩字;在沙國,是不能隨便拍照,尤其是拍女人,不然會被宗教警察找麻煩.....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堅持做自己?還是不蒙面紗?還是男女混雜?那未來等著你的絕對是牢獄之災、滅頂之禍!

 

 

 

讀者們一定是想反駁我,如果為了配合這個社會,人云亦云,完全不敢發表自己的主張,間接促成惡勢力的發展,成了道地的「德之賊」鄉愿,這樣真的好嗎?

大家都迷信,認為女人是賠錢貨、是受氣包,我們就該鼓勵這個劣習延續下去?

大家都瘋了,認為裹小腳才是美,我們就該欣賞這種價值觀?

大家都愚蠢,認為沒生兒子的女人沒盡婦道,我們就該接受這個想法?

 

當然不是!而且完全錯誤!

我的意思是人要社會化,而不是人云亦云,學習透過社會化來保護自己,而不是變成失去自我的鄉愿

在公眾場合、在普通朋友,在泛泛之交、在還不了解對方的核心價值觀之前,先披上「主流」價值觀的外衣,觀察著、試探著、思索著,要不要自我接露?自我接露要到什麼程度?

 

有需要到那麼誇張嗎?就是有!

 

大家想一下,古希臘最有智慧的人是誰?被喻為西方的孔子,蘇格拉底是也!

蘇格拉底是怎麼死的?

──他就是不夠社會化,退休後到處找路人辯論,把對方搞到很煩,樹立一堆敵人,言論在哪時可以說是妖言惑眾,被當時的統治者以不敬神明、以及腐化青年思想賜毒酒而死.....

哈哈!連蘇格拉底都難逃因為不識時務而被處死,何況是我們一般人?還不學習保護自己嗎?

再者,我們有蘇格拉底有智慧嗎?憑哪一點覺得可以再不學會社會化之前就做自己?也太夜郎自大了吧!

 

 

覺得我想太多?都什麼時代了?有什麼說什麼哪有什麼好怕的!而且你就是覺得大部分的人類都智障,根本完全不想與他們的愚蠢同流合汙,堅持做自己有什麼不對?

好,可以!你就繼續在智障面前做自己吧!繼續目中無人、目空一切吧!

到時被智障公幹的一定是你!被智障排擠也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啦,死在智障手裡也沒什麼好光榮的,被智障捅死也只能證明你連智障都不如,就繼續我行我素吧!

 

這個社會的巴掌,尤其是你認為的智障們──賞你的耳光,一定會一次比一次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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